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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宣布建议 优化预包装食物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
时间: 2024-06-19 01:25:02 |   作者: 行业新闻

  为便利顾客明晰辨识预包装食物(含食物添加剂)标签标识,近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向全省食物出产经营主体宣布《关于优化预包装食物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建议》。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要求食物出产企业进一步执行主体职责,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要求,优化预包装食物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示,严厉执行主体职责,自动作为,促进产品质量提高,自动承受社会监督,营建安全定心的食物消费环境。在预包装食物最小出售包装的首要展现版面显着标示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最小出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示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选用“见包装物某方位”的方法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方位应当明晰显着、描绘精确、易于查找。运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

  以白底黑字等布景色彩与日期色彩比照显着的方法明晰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改善喷码、打印等日期标示技能和设备,保证出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示内容耐久明晰。依照年、月、日的次序清晰标示出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同一预包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物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物的保质期标示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别离标示每个单件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选用分装方法出产的预包装食物,一起标示所分装预包装食物的出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物的保质期标示保质期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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