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电话

产品中心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国标9月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解读标准实施有关问题

时间: 2024-06-27 10:40:25 |   作者: 产品中心

产品介绍

  临近中秋节,月饼过度包装再度成为公众关注话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对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明确要求。其中,限制月饼过度包装,在该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有明确规定并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针对社会各方对标准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市场上的月饼、茶叶等与其他商品特别是高价商品混装,一直饱受诟病。第1号修改单明确,“月饼不应与别的产品混装”,别的产品指除用于保护月饼的食品用脱氧剂、冰袋之外的全部的产品。因此,月饼包装中不能放红酒、茶叶、刀叉等,但食品用脱氧剂、冰袋属于保护商品的必要产品,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放入。

  第1号修改单明确,“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指粽子与别的产品混装时,粽子总价格应高于其他混装产品总价格;若混装产品是粽子生产企业自产则根据生产所带来的成本确定其价格,若混装产品是外购则根据采购合同确定其价格。

  新国标明确,包装内的食品与非食品类产品,或者化妆品与非化妆品类产品不能组合成综合商品。例如,粽子、绿豆糕等组合成的商品属于综合商品,但茶叶和茶具组合成的商品不属于综合商品。

  市场监管总局对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发现,主体问题是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新国标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

  据介绍,新国标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通过“一看、二问、三算”,就能简单判断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不是属于昂贵的材质;“二问”,就是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问清包装层数,判断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装是否超过了三层,其他类食品及化妆品包装是否超过了四层;“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作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个方面,只要一个不符合标准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新国标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明确网兜、抽屉式包装等算作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等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明确包装的提手、扣件、绑绳等计入包装体积;茶叶一般不属于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不能放大2倍。

  包装成本过大也属于过度包装。根据第1号修改单,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允许超出15%。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据介绍,新国标已于2021年发布,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在此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免费公开标准全文,系统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尽快启动对标达标诊断和产品包装合规设计。我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提供。自今年9月起,在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和化妆品。

  此外,新国标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新国标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食品(含散装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对于出口至国外的食品和化妆品、运送包装,以及出厂时价格为零且标识“赠品或非卖品”字样的产品都不适用。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记者孙红丽)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2023消费提振年”总体安排,于2023年9—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并且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 根据《通知》,“家居焕新消费季”启动仪式将于9月初举办,同时支持各地组织N场地方站活动。…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黄盛)证监会在9月1日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出一揽子举措,并将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长期资金市场“1+N+X”政策框架的专项安排。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了以下工作举措:一是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全方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二是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调整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加强多层次市场相互连通,扩大投资者队伍;三是全面优化市场发展基础和环境,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推进制度型对外开放,发挥好改革试验田作用;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全链条监督制衡,做好新闻舆论引导。…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于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 13782619252
    一键拨号
  • 短信咨询
    短信咨询
  • 查看地图
    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