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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牡丹江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3人公告

时间: 2024-06-08 11:00:15 |   作者: 产品中心

产品介绍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绥芬河市政府批准,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高管、股东等(利用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页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毕业证、学位证、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绥芬河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第二批)》(附件)。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根据报名情况,由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考试采取面谈的方式来进行,面谈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面谈由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考官进行打分、核分、公布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到人社局报到。未依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根据我市编外用工核定的基本工资为2770.46元。工龄工资按照编外用工管理,具体事项依据文件《关于调整我市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请示》(绥人社呈〔2024〕13号)执行。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2.依据202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规[2020]3号),公益性岗位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合格人员接着使用,不合格人员直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满后需退出公益性岗位队伍。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做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人员应接受并服从企业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隐私信息和相关材料,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检查、面谈、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问题造成错过招聘工作任何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第二批)》

  以上是绥芬河市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的全部内容,更多牡丹江社区工作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社区工作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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