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8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本次检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
本次共检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共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2家公司制造的182批次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
本次检查根据GB 4806.7-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触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6-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触摸用塑料树脂》、GB 14934-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消毒餐(饮)具》、GB/T 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能方面的要求》、GB/T 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等规范和企业明示质量开展要求,对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的感官要求、总搬迁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实验、锑(以Sb计)、氯乙烯、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霉菌计数等10个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惠州市惠阳区秋长志成塑料胶袋厂、都江堰市中环环保餐具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制造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涉及到总搬迁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