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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消息!!事关邢台各大酒店“外摆菜”!
时间: 2025-08-28 00:43:58 |   作者: 新闻中心

  为满足市民多元化消费需求,我市“外摆菜”经营模式日趋活跃。但持续高温高湿天气,也为“外摆”餐饮服务增添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8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该局就规范“外摆菜”经营相关事项,向各餐饮服务单位发布安全提示。

  ——公示证照信息。外摆经营须以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餐饮单位为依托,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严禁无证无照“打游击”,且经营区域仅限自家餐饮单位门前,在外摆区域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营业范围包含所售菜品类别,不超范围经营。

  ——保持环境卫生。外摆区域与加工场所须实行“分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从“后厨”到“餐桌”全链条清洁可控。外摆区域应与垃圾堆放点、卫生间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外摆菜”在储存和售卖过程中要采取设置纱网罩或防尘盖等措施,确保菜品不受污染;每日营业前对外摆餐桌、餐椅、餐具进行清洁消毒;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加工场所清洁,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改变加工场所布局和加工操作环境,工艺流程中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规范售卖行为。售卖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工作期间要着装整洁,规范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等,不佩戴首饰。不一样菜品分开售卖,贮存温度符合标准要求,严格把控售卖时限,热菜出锅后2小时内销售完毕,凉菜需在专用冷藏柜(温度≤10℃)内存放,从制作完成到售出不允许超出2小时,所有菜品须标注制作时间,确保消费者点餐时可查看“时间标签”。外摆区域不得售卖生食水产品(如刺身、醉虾蟹)、冷加工糕点(如慕斯蛋糕、裱花蛋糕)、散装熟肉制品(如酱牛肉、卤味)及需持续冷藏的沙拉类食品等,打包所需餐具要符合国家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国家标准。

  ——杜绝餐饮浪费。严控加工制作量,根据历史订单数据、日常客流量及天气情况合理制订计划;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提示标识,营造文明用餐氛围。服务人员要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并在点餐过程中提醒消费者合理搭配、避免过量,提供环保打包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格外的重视“外摆”经营的规范管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店内店外“同标同质”,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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